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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7-25 16:09 来源:医学美容教育网 编辑:WWLl007
7月25日讯 昨天,沈某琳非法行医案件在海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事发:去年24岁的莹莹在佛山一家公司做文员,去年11月17日,莹莹因为在美容院做了一场微整形隆鼻手术而导致右眼完全失明以及鼻子坏死。
悲剧:
靓女右眼失明鼻子坏死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11月15日。在一名朋友的推介后,莹莹来到了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西路的“香港新亮点美容店”,该美容院的经营者为沈某琳与邵某华(另案处理)。莹莹花了6000元,打算进行隆鼻手术。而莹莹后来才知道,这名“朋友”是美容院的医托。
当日15时左右,沈某琳为莹莹注射麻醉剂、玻尿酸针剂,实施隆鼻手术。“针从鼻尖打进去,几分钟后我就觉得鼻子很疼!”莹莹说。而这时,沈某琳安慰她说是“正常状况”,“忍忍就过去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莹莹觉得越来越疼痛。10分钟后,她发现自己右眼视力模糊,进而完全看不到东西。
这时,沈某琳也觉得事态严重,赶紧停止注射,并将神志迷糊的莹莹送到南海中医院抢救。诊断结果显示,莹莹因玻尿酸注射到血管堵塞压迫神经,导致右眼失明。
除了右眼失明外,莹莹的左眼视力也从之前的1.5,一下子降到了约0.6到0.7;鼻子部分细胞开始坏死,只能靠消炎针减轻痛楚。为治疗毁容之伤,以及保住左眼,莹莹和母亲四处求医,用尽积蓄。
创伤:
受害人曾多次想过自杀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便将沈某琳抓获归案。昨日,这起非法行医案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南海检察院给出的莹莹的伤情鉴定结果是:莹莹右眼视力无光感;右面部、鼻部瘢痕形成;鼻尖及右侧鼻翼部分缺损(中度容貌毁损),达七级伤残。
“很后悔,这一辈子就这样毁了。”昨日,莹莹告诉记者。记者看到,莹莹鼻尖右侧部分已经完全缺失,鼻子附近的疤痕还非常清晰。莹莹的民事代理律师蔡敏表示,悲剧发生后,莹莹曾多次想过自杀,父亲到处为女儿筹钱,母亲则天天守在她的身边,才让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至今,莹莹仍需要服食抗抑郁药物。
莹莹已提起了民事诉讼,向沈某琳等人索赔60万元,法院裁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再恢复审理。
美容院老板:
我是第一次做手术
在昨天的庭审中,34岁的沈某琳声称,自己在出事后不见了踪影,其实并非潜逃,而是去苏州找父亲拿钱来解决事情。
沈某琳对指控没有异议。不过,她表示自己没有对莹莹说过自己有医疗执业资格,她为莹莹做的手术是她第一次给别人注射。而她的这一说法遭到了莹莹的否认。
南海检察院表示,无论沈某琳所言是否属实,她事实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就足以构成非法行医罪。检察官建议,法院应判处其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对话:“我还是恨她,但更需保住左眼”
记者:见到沈某琳受审,你对她有恨吗?
莹莹:恨肯定还是有。虽然事件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我现在落到这种地步,都是她一手造成。我希望她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记者:目前你的伤情如何,右眼有可能恢复吗?
莹莹:现在右眼没有一点光感,医生说没有恢复的可能。唯一的希望就是通过治疗保住左眼。还有鼻翼缺失,以及祛除脸部疤痕,也需后续治疗。
记者:索赔60余万元,你觉得法院会支持吗?
莹莹:这是我们计算的数字,前期治疗右眼以及鼻子,家里前后已经花了20多万元,后续治疗急需这笔赔偿款。我也相信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
一次微整形 后果何以如此严重?
医生:操作方法不对导致动脉阻塞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美容科主任张旭霞表示,莹莹的遭遇,很可能是玻尿酸打的位置不正确后进入了血管,引发内眦动脉也就是供应右眼视网脉血液的动脉阻塞,导致视网膜神经缺血性失明。手术中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应在十分钟至半个小时之内到正规医院进行血管扩张,否则将导致永久失明。
至于为何莹莹还会同时出现鼻部肌肉坏死的情况,张旭霞指出,最大的可能是手术过程受感染了,包括使用的玻尿酸不正规、操作过程中没有经过无菌消毒等。
张旭霞建议,整形一定要选正规医院,其专业水准、设备和材料采购渠道的正规程度,都是小诊所不能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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